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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省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指南
时间:2017年02月08日

 

 

 

中省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

公示工作指南

 

一、年度报告报送主体及报送时间

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11日至331日期间,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条例和本细则情况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已在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向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报送年度报告;登记管理权限已调整的省直哈外事业单位,向事业单位登记的住所所在地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二、年度报告的内容

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资产损益情况;对《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业务活动开展情况;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此外,事业单位在报送年度报告时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加盖事业单位公章的上一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财政决算表中的资产负债简表);相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不提交);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对于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不提交);住所证明(对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或者未超过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不提交)。

三、年度报告报送程序

(一)事业单位自查。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年度报告的有关规定,对本单位一年来的开展业务活动等运行情况做出总结,如实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并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在《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相关栏目签字及加盖公章。事业单位法人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在自查过程中如发现有应当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原则上应先报送年度报告,再申请变更登记;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先申请变更登记,再报送年度报告。

(二)举办单位审查。事业单位将签字、盖章后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报送举办单位进行保密审查,由举办单位签署确认该年度报告书可以向社会公示的意见。

事业单位法人公示的年度报告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年度报告报送。经举办单位保密审查同意后,事业单位通过“事业单位专用光盘”或使用二维码登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在线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提交法人证书副本和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并将由举办单位签署公示意见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扫描件上传至“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中,不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书面纸质材料。

事业单位对在线填写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和由举办单位签署公示意见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扫描件内容的一致性负责。

四、年度报告公示

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受事业单位委托,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通过“黑龙江省机构编制网”和“黑龙江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除涉密事业单位外,原则上所有事业单位都应当向社会公示其年度报告;极少数确因工作性质特殊、工作内容敏感,不宜公示的事业单位,经举办单位并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审核同意后可免予公示。

五、监督检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

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结束后,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单独或联合相关部门,采用书面审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对年度报告公示信息进行随机抽查;在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内容不真实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事业单位作出书面警告并通报其举办单位、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并责令限期改正、撤销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等处罚,并通过“黑龙江省机构编制网”和“黑龙江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向社会公示。

 

联系电话:0451-8260279882638264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省政府1号楼386房间)。

 

附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

 

 

 

 

 

附件: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

1、(   )年度:填写(2016)年度;

2、单位名称: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登记的名称,登记有多个名称的只填写“第一名称”,并加盖事业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按照法人证书登记事项内容填写;

5、资产损益情况:分别填写本单位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合计”或“所有者权益合计”科目的数额;注意单位为万元;

6、网上名称:填写后缀为“.公益”的中文域名或英文网址,没有的填

7、从业人数:填写实有从业人数,包括正式聘用人员

8、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有变更情况的填写变更登记的具体内容及时间,无变更情况的填写“无此情况”;

9、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填写上一年度内以下情况。

执行本单位章程的情况;

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哪些具体的业务活动;

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用数字说明);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0、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填写本单位业务范围涉及的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文件,涉及多项的,应分别填写、并证明有效期,未涉及的填写“无”;

11、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绩效”填写举办单位或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的绩效考评及结果;“受奖惩”填写是否受到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的奖励和惩处以及所受奖惩的项目,不包括针对职工个人的奖惩情况;“诉讼投诉情况”填写是否有诉讼及社会投诉及具体内容,未涉及的填写“无”;

12、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填写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的数量、方式、使用方向和结果等,未涉及的填写“无”;

13、事业单位委托意见:内容不要修改,为系统自动加载,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

14、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举办单位应当对事业单位填写的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和保密审查,加盖举办单位公章、注明日期,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签署如下意见,情况一:“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只盖公章未签署意见的视同此种情况);情况二:“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经保密审查不能向社会公示。”(属于情况二的,应当事先与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沟通确认);

15、填表人、联系电话及报送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请勿漏填。

注:1、表内涉及的数字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保留整数位,切勿四舍五入;

2年度报告书除签名处用钢笔、签字笔(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外,其他内容一律机器打印。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邮政编码:150001
电话:0451-82638264 传真:0451-82602798 电子邮件:hljsydj@163.com 投稿邮箱:hljsyd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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