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关于建议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对外称谓问题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目前,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的名称、级别和体制不强求一致。但为保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加盖在证书上的登记管理机构的印章,应体现出是行政执法机关,如“××省(区、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事业单位 管理机构 复函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司 2000年8月24日印发 (共印4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