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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管理信息
设立登记1:鹤岗市兴安区红旗镇卫生院
时间:2017年05月17日

1、“鹤岗市兴安区红旗镇卫生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鹤岗市兴安区红旗镇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

孙岩

开办资金

1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服务宗旨: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 业务范围:常见多发病的医疗及预防保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管理;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乡村卫生技术人员培训

住所

鹤岗市兴安区供销北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405MB05598320

举办单位

鹤岗市兴安区红旗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鹤岗市  邮政编码:100010
电话:010-52818551 传真:010-52818549 电子邮件:webserver@scopsr.gov.cn 投稿邮箱:tg@scops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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