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区编委办: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为做好我市2015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提交时间
2016年3月31日前。
二、年度报告对象
(一)在鸡西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进行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
(二)现登记管理权限已下放,其单位所在地设在鸡西市、区范围内的省直所属法人事业单位。
三、事业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内容
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资产损益情况;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此外,事业单位在报送年度报告时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加盖事业单位公章的上一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相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不提交);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不提交);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或者未超过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四、年度报告报送程序
(一)事业单位自查。事业单位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对本单位一年来的运行状况做出简要总结,如实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就相关填报内容及公示事项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签字盖章。事业单位法人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二)举办单位审查。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审定及签字盖章后,报举办单位进行审查。《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中举办单位意见新增加保密内容审查,年度报告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事业单位提交材料。举办单位审查同意后,事业单位通过运行“事业单位专用光盘”,网上提交《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和相关材料。完成网上提交后,各事业单位携带经举办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的年度报告及相关附件的纸质材料报送鸡西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请各单位充分重视两种文档报送的同步性及内容的一致性,确保登记管理机关人员能及时对两种文档进行审查、核对,避免影响审核进程造成不必要的延期或失效。
(四)登记管理机关回复。鸡西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在收到事业单位提交的材料后,会在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回复审查意见。经办人员适时上网查看回复信息,了解掌握进展情况。
五、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一)年度报告公示的平台
年度报告公示是年度报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示主体是事业单位。为便于社会监督,市编办在事业单位在线地方网站“鸡西事业单位在线”(网址:http://www.51696818.com/jixi/)“年度报告专栏”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进行公示。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是法定年度报告上交时间,各事业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把握好时间节点,自4月1日起“事业单位在线”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会生成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内容。事业单位在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未在网上申报年度报告的,系统自动将这些事业单位名单转入以上网站的“信用信息通报”专栏(即事业单位诚信“黑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年度报告公示的范围
按照《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除涉密事业单位外,原则上所有事业单位都应当向社会公示其年度报告。但对极少数工作性质特殊、工作内容敏感,或因改革进行中等原因,确实不宜公示的事业单位,需经举办单位审核并提请鸡西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同意后可免予公示。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编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有关规定,“事业单位法人对公示的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事业单位法人公示的年度报告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因此,事业单位应真实有效提供年度报告情况,按时保质做好公示工作。举办单位应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保密性进行严格把关,保证公示质量,杜绝涉泄密现象发生。因对年度报告工作不够重视造成失真、失密等情况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事业单位提交年度报告前,如遇实际情况与法人登记情况不一致时,按规定先期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各单位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鸡西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联系。地址:鸡西市鸡冠区红旗路18号(市政府4楼406室);联系电话:0467—2386617。
附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填表说明
鸡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5日
鸡西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5日印发
打 字:高 原 校 对:姜 宏
共印80份
事证第 号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法定代表人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 位
法 人
证书》
登 载
事 项
|
单位名称
|
|
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
|
住 所
|
|
法定代表人
|
|
开办资金
|
|
经费来源
|
|
举办单位
|
|
资 产
损 益
情 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网上名称
|
|
从业人数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
相关资质
认可或执
业许可证
明文件及
有 效 期
|
|
绩 效 和
受奖惩及
诉讼投诉
情 况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
用 情 况
|
|
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手写)
法定代表人: 公章:
年 月 日
|
举办单位
意见(含
保密审查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
|
|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送日期:
附件: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
1、事证第 号:填写本单位法人证书号;
2、( 年度):填写上一年。如20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报送年度报告,应填写(2014)年度;
3、单位名称: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登记的名称,登记有多个名称的只填写“第一名称”,并加盖事业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按照法人证书登记事项内容填写;
6、资产损益情况:分别填写本单位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合计”或“所有者权益合计”科目的数额;
7、网上名称:填写后缀为“.公益”的中文域名;
8、从业人数:填写实有在职人数,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短期临时工等;
9、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上一年度是否按规定申请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10、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填写上一年度内以下情况。
⑴执行本单位章程的情况;
⑵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哪些具体的业务活动;
⑶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用数字说明);
⑷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⑸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1、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填写本单位业务范围涉及的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文件,涉及多项的,应分别填写、并证明有效期,未涉及的填写“无”;
12、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绩效”填写举办单位或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的绩效考评及结果;“受奖惩”填写是否受到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的奖励和惩处以及所受奖惩的项目,不包括针对职工个人的奖惩情况;“诉讼投诉情况”填写是否有诉讼及社会投诉及具体内容,未涉及的填写“无”;
13、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填写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的数量、方式、使用方向和结果等,未涉及的填写“无”;
14、事业单位委托意见: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意见,并签名、加盖公章、注明日期;
15、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举办单位应当对事业单位填写的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和保密审查,加盖举办单位公章、注明日期,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签署如下意见,情况一:“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只盖公章未签署意见的视同此种情况);情况二:“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经保密审查不能向社会公示。”(属于情况二的,应当事先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沟通确认);
16、填表人、联系电话及报送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请勿漏填。
注:1、表内涉及的数字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2、填写纸质文件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用钢笔、签字笔(蓝黑或碳素墨水)填写。书写工整,字迹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