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黑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中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中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国事登发[2014]2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改进我省登记机关工作作风,减轻事业单位负担,现就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中有关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年内将完成免费登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系统的新方案,同时确保原光盘能继续使用,培训教材已制作为教学视频在“事业单位在线(gjsy.gov.cn)网站公布。新征订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专用光盘按10元征订,各地不得加价转售,如需要纸质培训教材,自愿订购。
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业务中需发布的各项公告一律要在网站实行免费公告,各地要加强“事业单位在线地方网站”的管理和使用,切实发挥网站的功能作用,构建事业单位登记公告平台。尚未开通网站的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可以在市(地)“事业单位在线地方网站”、当地编办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免费公告。
三、做好本辖区内网上登记和网上公告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请各市(地)网站管理员抓紧时间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010-52818387,确保公告工作及时准确,登记业务有序开展。
201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