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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关于印发2014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5年01月12日
关于印发2014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 
                                  有关事宜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勃利县、三区: 
   根据中央编办发[2014]4号文件精神,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制度进行了改革完善,取消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为了进一步规范实际操作,现将2014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年度报告提交时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 
   二、年度报告对象 
   2014年6月30日前已在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统一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 
   三、事业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内容 
   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资产损益情况;对《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绩效和受奖惩情况;涉及诉讼情况;社会投诉情况;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此外,事业单位在报送年度报告时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上一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相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期限或者未超过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四、年度报告报送程序 
   (一)事业单位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全面的自查,对本单位一年来的运行状况做出简要总结,纸质材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上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字(具体经办人不得代替领导签字),在此基础上向主管部门提交《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二)提交年度报告是事业单位的法定义务,各事业单位要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主管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本年度活动情况和提交的年度报告书进行严格审查,新增加保密内容审查,年度报告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签署意见后,报登记管理机关。 
   (三)年度报告采取网上提交与纸质材料提交同步进行的方式。仍持有一年有效期证书的事业单位在报送纸质材料时同时换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再粘贴年检合格标记,有效期调整为5年。 
   (四)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是法定年度报告上交时间,各相关部门把握好时间节点,自4月1日起对于未在网上申报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将自动这些事业单位名单转入“事业单位诚信黑名单”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的内容和审查方式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通过审查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和其它相关方式对事业单位进行以下方面的监督检查: 
   (一)是否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三)是否继续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四)是否继续具备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 
   (五)是否自核准登记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 
   (六)是否在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后按时申请变更登记。 
   (七)实际使用的名称,包括单位印章、标牌及其他表示该单位名称的标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 
   (八)有无抽逃开办资金的行为。 
   (九)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单位印章的行为。 
   (十)接受和使用捐赠、资助的情况是否符合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 
   (十一)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登记管理机关对年度报告书和有关附件的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审查由集中时间进行改为全年度进行。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情况对年度报告采取形式审查或现场核查,对于发现有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情况的,将向有关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年度报告公示的平台 
年度报告公示是年度报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示主体是事业单位,为便于社会监督,登记管理机关提供统一公示平台,并进行监督指导。我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开通“七台河市事业单位在线”网站,“年度报告专栏”,统一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在此网站上进行公示,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托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年度报告内容公示。 
   七、年度报告公示的范围 
按照《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原则上所有事业单位都应当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但在实际中,有些单位确实不宜公示,我们可以考虑按以下情况把握:一是批复成立文件涉密的事业单位可以不公示;二是对极少数工作性质特殊、工作内容敏感,或因改革进行中等原因,确实不宜公示的事业单位,需经登记管理部门审定后免予公示。 
  
                          七台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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